协会动态 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深圳顺利召开
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深圳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量:1219

4月3日,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深圳顺利召开,协会总工程师石民祥及2家主编单位,13家参编单位代表共计24人出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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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其核心是由政府认可和法律授权的注册建筑师在工程全过程中具有主导地位,负责提供从建筑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专业团队服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市场监管司于2017年发出《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提升建设工程品质,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积极对接国际先进技术、规则、标准,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国。

深圳作为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前海区和福田区分别于2015、2019年率先开展制度创新实践,通过与香港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试验,并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在推动建设工程建设师负责制的应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广州市和北京市也于2022年开始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工作。

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由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指导单位,由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联合广东省注册建筑师协会主编,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国有设计研究院、民营设计企业的代表性单位参与编制。

启动会上,石民祥总工程师首先宣读了编制组成员名单,宣布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编制组正式成立。石民祥总工程师主要强调三点意见:(1)协会标准是国家《标准化法》规定的具有法律地位的团体标准,应明确其严肃性并高度重视;(2)本《导则》定位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指南标准”,对于试点探索中的建筑师负责制提出方向性的指导和比较可行的相关建议和信息,本标准的编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难度,需要创新性的去研制标准;(3)本《导则》的编制应符合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制定原则,标准编写要规范,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先进性,使本《导则》编制成为协会的优秀团体标准。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邱惠娟科长、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管理局叶伟华处长出席会议并表示,将大力支持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的编制与应用,寄望以标准的编制为契机,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在深圳全面推广建筑师负责制提供支持和参考依据,继而探索符合大湾区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的新模式,为大湾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

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由主编单位主持,深圳市注册建筑师协会张一莉执行会长对标准编制背景、编制思路和编制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代表就编制工作大纲的内容、深度、编制分工、进度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经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的编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思路和方向。期待协会标准《建筑师负责制导则》可以形成叠加效应,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实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促进大湾区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