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科技与标准化协会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2026年4月17日,协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广州顺利召开,协会会长杨仕超、标准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代表共计30人出席会议。编制组成立会议由协会标准化服务部部长戴卓丽主持。

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经济高度活跃区域,建筑存量大且密度高,但既有建筑能源利用问题突出。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2023)》,区域建筑运行碳排放占总碳排放量的78.8%,远超全国 42.5% 的平均水平,且持续攀升;建筑供能以电力、天然气为主(除珠海外,其余城市电气化水平超 80%),化石能源占比超 60%,分别是东京湾区的2.3倍、旧金山湾区的1.4倍,能源结构失衡制约可持续发展。同时,既有建筑不仅机电系统能效低,围护结构(如外墙保温不足、屋面隔热性差、门窗气密性弱)也加剧能耗浪费,整体节能改造需求迫切。
随着建筑技术迭代与节能要求升级,现有针对大湾区既有建筑的技术标准存在明显局限。一方面,对围护结构、暖通空调、电气、给排水等多系统协同改造的规定不完善,缺乏新技术(如围护结构与智能控制联动)的指导;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标准表述与技术指标不统一,导致改造中缺乏统一依据,操作流程与质量管控混乱,严重影响改造效率与效果,制定专项技术标准迫在眉睫。
协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规程》是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机电工程署及香港绿色建筑议会作为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澳门科技大学及广东能源集团节能降碳有限公司等代表性单位参与编制的关于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技术规程。

启动会上,戴卓丽部长首先宣读了编制组成员名单,协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正式成立。杨仕超会长主要强调三点意见:(1)协会标准是国家《标准化法》规定的具有法律地位的团体标准,应明确其严肃性并高度重视;(2)《标准》应根据地区特点,创新性地去研制标准;(3)《标准》的编制应符合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制定原则,标准编写要规范,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协调性和先进性,编制出一本高质量的优秀团体标准。
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由主编单位主持,主编单位对标准编制背景、编制思路和编制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代表就编制工作大纲的内容、深度、编制分工、进度计划安排等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经过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协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规程》的编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为后续工作明确了思路和方向。